2025年底前黑龙江省农村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

2024-10-17 09:54:24 阅读次数:143

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和身心健康,也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成效。在10月12日举办的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”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中,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林奇昌介绍了我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。

林奇昌介绍,省生态环境厅始终关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,并将其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。2020年,经拉网式排查,全省共发现了109个农村黑臭水体。经过几年的努力,截至目前已完成88个水体的综合整治,一个个昔日的“臭水沟”变成了群众身边的“清水绿岸”,预计在2025年底前将剩余21个水体全部完成治理。

省生态环境厅学习运用“千万工程”经验做法,建立任务清单、问题清单和销号清单。开展动态排查,将59个水体纳入国家监管清单,50个水体纳入省级监管清单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细化分解治理任务。同时注重把返黑返臭水体列入问题清单,督促指导地方及时整改。

按照国家“控源截污、内源治理、水系连通、生态修复”的技术要求,省生态环境厅克服我省高寒高纬、农村基础设施薄弱、农村人口流动性大等不利因素的影响,鼓励优先采用资源化、生态化的治理措施。指导绥化市入选全国首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,获2亿元中央资金支持,推动治理水体42个、治理水域面积超过86万平方米,为进一步探索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龙江方案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今年,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农村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,对88条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成效开展“回头看”,及时发现问题,即时组织整改,不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。

在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实践中,各地坚持“问需于农”“问计于农”“问效于农”,一些地区在治理模式和管护机制方面创新,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、好的做法。比如,青冈县采取“追根溯源、利旧节支、协同增效”的方式不仅完成水体整治,还落实了监管责任、提供了管护费用、实现了村民增收。

林奇昌表示,生态环境厅将会同有关部门,持续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,加大对已完成治理水体的监督力度。(澎湃新闻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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